第二批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(点)已揭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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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08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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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批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(点)已揭晓雁荡灵峰、楠溪江大若岩、泽雅等八个风景旅游区(点)获此殊荣 风景名胜区的文明创建,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。2003年,市文明办和市建设局、旅游局、环保局等部门检查组对我市第二批申报“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(点)”的各个单位,在听取汇报,查阅台帐,明查暗访的基础上,对照创建文明风景区的标准,就环境卫生、基础设施、服务水平、诚信经营、文明守法、安全保障、治安秩序、资源保护、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验收。最后,市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,灵峰景区、楠溪江大若岩、泽雅风景名胜区、中雁荡山玉甑景区、南雁荡山顺溪景区、瑶溪风景名胜区、铜铃山国家森林公园、寨寮溪九珠潭景区等八个风景旅游区(点)为第二批温州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(点)。 潘 晓 萍二00四年三月十一日